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結題/成果報告提交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撰寫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按“關于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的說明(2016版)”、“關于填報結題/成果報告的補充說明(2016版)”認真撰寫結題/成果報告。
2、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應在“研究成果”頁面收集本項目發表的論文。請不要将待發表或未标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号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複制論文内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内容。
3、2016年起,《結題/成果報告》正文分為兩個部分:結題部分和成果部分。請按照附件1中的正文提綱填寫。
4、準予結題後,将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項目負責人務必保證填報内容真實、數據準确,同時注意知識産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範圍的内容。
5、項目資金決算表請參照“附件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編制說明(2016版)”填報。
6、資金決算表中的“累計支出數”為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的數據。
7、2014年及以前批準資助的項目填報決算時,需要進行新舊科目銜接。新舊科目銜接時,原科目中除了管理費以外,均銜接到新決算表中的對應科目。其中,原表中的管理費科目單列在新表中的最後一行,且僅限2014年及以前批準的項目填列。
二、審核及提交流程:
1、提前完成财務決算工作:打印以下材料4份:封面、決算表、決算說明書、簽字及審核意見表到交科研辦統一去醫科财務審核簽字。
2、有合作研究單位的項目,需提供對方财務處審核蓋章後的經費決算表,一并交财務處審核。
3、結題/成果報告經科發院審核通過(系統顯示“等待基金委接受紙質”)後,打印最終版PDF文件(雙面打印、注:不需打印附件),置換财務處蓋章的頁面後裝訂。
4、項目負責人将結題/成果報告交院系科研秘書,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内容與電子版一緻。
5、院系收齊後,将結題/成果報告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交醫科處,同時提交院系結題項目清單(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不在清單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個人報送材料。
6、2016年度結題/成果報告無需審計處加蓋公章。科研管理部門印章、依托單位公章由科發院統一辦理,項目負責人不用單獨辦理。
三、時間節點
1、完成财務決算審核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7日。
2、各院系在2017年2月17日下班前報送全部結題材料。項目負責人提交材料的截止時間由院系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項
1、院系科研秘書請對結題/成果報告進行初步審核,對未按照正文提綱(結題部分、成果部分)撰寫、填報未标注論文等情況,退回報告并通知項目負責人修改。
2、負責人确認報告填寫完畢、審核無誤後再提交。如确需退回修改,請聯系院系科研秘書。
3、結餘經費不宜超過10%。若結餘經費超過30%,需另附情況說明(預算執行率低的原因),項目負責人簽字,院系分管科研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院系公章。
4、未按時完成項目結題的負責人不得申報2017年國基金項目。并記入個人及所在院系的信用記錄。
5、ISIS系統操作問題可查閱附件4、結題成果報告填寫操作說明(20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