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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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88858cc永利官网安全管理規定

作者: 時間:2021-03-09 點擊量: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88858cc永利官网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和财産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華中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适用于歸屬88858cc永利官网管理的所有實驗室、教學實驗中心、公共科研平台、辦公室、會議室、自習室、展覽室、樓道等場所的安全管理,包括化學安全、實驗動物安全、病原微生物安全、機電設備安全、水電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

第三條 學院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黨政同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禁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安全責任主體不明的情況下從事教學科研活動。

 

第二章 管理體制與職責

第四條 學院建立“學院、系(中心)、實驗室”三級聯動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學院院長、黨委書記是學院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學院安全工作的副院長協助第一責任人負責學院安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其他院領導在分管工作範圍内對學院安全工作負有支持、監督和指導職責。學院安全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是學院安全主要監管責任人;學院各辦公室負責人在業務範圍内對學院安全負有監管職責。各系、中心的黨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工作主要領導責任人;各實驗室、辦公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辦公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五條 學院成立“華中科技大學88858cc永利官网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院安委會),主任由學院院長、黨委書記擔任,副主任由學院副院長、副書記擔任,成員由學院各辦主任,各系(中心)主任、支部書記,實驗室安全技術首席專家組成。院安委會的職責主要為:

1.建立健全并落實學院安全責任體系,設學院專職安全員并明确崗位職責,明确學院、系(中心)、實驗室、辦公室等安全責任人和安全職責;

2.落實安全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實學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獎懲制度、風險評估與管控制度等)和應急預案;

3.制定并完善學院實驗室安全清單或操作規程,涉及實驗室安全的房間和設備,應做到“一室一清單”“一機一規程”;

4.開展實驗室安全培訓與考試,制定并落實學院人員準入規定;

5.建立學院實驗室危險源及安全隐患動态台賬,及時防控安全風險;

6.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及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7.落實實驗室安全條件保障,解決學院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問題,及時報告學院無法解決、需學校協調解決的安全問題;

8.開展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和安全講座(每年不少于一次);

9.建立學院安全應急機制,緊急情況下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應急處置,同時報告學校相關職能部門。

第六條 院安委會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與學院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學院安全日常監督和管理,職責主要為:

1.組織拟訂學院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安全應急制度等)和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制訂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範和人員準入要求;

3.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培訓、宣傳、考試、演練,督促各系(中心)進行安全隐患整改;

4.負責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項目的申報、執行與結項;

5.組織召開學院安全委員會會議和全院安全工作會議;

6.提出學院安全工作年度預算,做好安全隊伍建設規劃;

7.負責國家管控危險品的申購備案和使用監管;負責學院輻射安全許可證的資質更新和輻射工作場所的年度監測;負責學院危險廢棄物的收集與處置;負責學院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協助各系(中心)開展工作場所環境影響評價、生物安全實驗室備案、特種設備年檢等工作;

8.在院安委會領導下,積極協助做好安全緊急情況時的應急處置工作;

9. 完成學院安委會安排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七條 學院安委會設立實驗室安全技術首席專家小組,實驗室安全技術首席專家為學院安委會成員,由各專業領域的在職教授、高級工程師擔任,實驗室安全技術首席專家小組的職責主要為:

1.協助拟訂實驗室相關安全管理規範、應急方案和從業人員資質要求;

2.協助拟訂實驗室相關安全培訓内容,協助對全院師生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命題;

3.指導拟訂學院安全檢查指标體系及隐患整改方案;

4.指導開展學院安全應急演練以及緊急情況下配合進行現場處置技術工作;

5.配合學校、學院安全委員會進行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

6.完成學院安委會及辦公室安排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八條 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督查組,由熟悉實驗室工作、責任心強、敢于監督管理的人員組成。其職責主要為:

1.監督和指導各系(中心)的安全工作;

2.參與拟訂學院實驗室安全檢查指标體系;

3.開展安全檢查、提交檢查報告并協助督促隐患整改;

4.參與開展學院安全應急演練以及緊急情況下配合進行現場處置;

5.配合學校、學院安全委員會進行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

6.完成學院安委會及辦公室安排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九條 學院各職能部門審核與監管業務職責範圍内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環節,各部門職責如下:

1.人事辦:督促落實人才項目申報、審批、立項、合同等環節的實驗室安全保障條件審核;把實驗室安全責任列入相關教職工的聘任合同;支持學院安全隊伍建設,配合開展對教職工安全工作的獎懲;

2.研究生辦:督促加強研究生的實驗室安全組織保障;督促加強導師考核、選聘工作中的安全保障條件審核;協助涉及研究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

3.教務辦:督促加強課程教學實驗環節的安全組織保障,将實驗安全教育列入實驗教學等實踐教學計劃并監督執行;

4.學生辦:督促加強本科生的實驗室安全組織保障;協助涉及本科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

5.科研辦:監督項目負責人執行實驗室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規章制度;負責科研項目申報、審批、立項、合同等環節的安全保障條件審核;

6.财務辦:保障實驗室安全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負責該預算經費的核算和管理;配合執行對教職工安全工作的獎懲。

第十條 各系(中心)的主任、支部書記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主要領導責任人,負責監督、管理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各系(中心)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1-2名,各系(中心)的安全員由責任心強的在職教職工擔任,主要職責為:

1.監督和管理本單位各實驗室、辦公室、自習室等場所的安全工作;

2.參與拟訂本單位各實驗室安全檢查指标,協助院安委會辦公室落實“一室一清單”“一機一規程”,協助學院安全督查組在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負責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高壓特種設備等進行重點管理;

3.對本單位各實驗室、辦公室、自習室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隐患,及時督促整改或上報院安委會辦公室;

4.參與開展學院安全應急演練以及緊急情況下配合進行現場處置;

5.配合學校、學院安全委員會進行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

6.完成學院安委會及辦公室安排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加強對本實驗室成員的實驗操作規範培訓、安全教育和監督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1-2名,由本實驗室的正式成員擔任,實驗室安全員的主要職責為:

1.按照學校、學院的安全規章制度,全面落實本實驗室的各項安全工作;

2.拟訂本實驗室的安全檢查指标,按照“一室一清單”“一機一規程”,對本實驗室的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高壓特種設備等進行重點管理;

3.對本實驗室開展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隐患立即整改或上報系部安全員;

4.參與開展學院安全應急演練以及緊急情況下配合進行現場處置;

5.配合學校、學院安全委員會進行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

 

第三章 安全檢查與隐患整改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常态化工作機制。安全檢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與落實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執行情況、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的計劃與實施情況、安全設施的安裝與使用狀況以及化學安全、生物安全、機電設備、水電安全、消防安全、個人防護等情況和實驗室安全記錄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各系(中心)、各實驗室須制度化、規範化開展實驗室、辦公室、會議室、自習室的安全檢查。實驗室安全員必須每天開展1次安全檢查并記錄,發現隐患立即整改或上報系部安全員;系(中心)安全員每周至少對本單位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記錄,發現隐患,及時督促整改或上報院安委會辦公室;學院安全督查組每月至少開展1次安全檢查,提交檢查報告給院安委會辦公室并協助督促隐患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隐患整改責任人、隐患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并複查整改完成情況。

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存在嚴重安全隐患的實驗室依法依規處理,責令限期整改并督查整改完成情況,整改驗收合格前不得開展相關實驗活動。

 

第四章 事故處理與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 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時,實驗室安全員和負責人應立即向系(中心)安全員、學院安委會辦公室進行彙報,學院安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态擴大和蔓延,同時由學院安委會負責人報告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不得瞞報、謊報或延報,并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及追責處理。

第十四條 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實驗室和個人,以及不遵守安全規定者,除按《華中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理外,學院安委會根據違規類别進行一定的處罰:不重視實驗室安全建設,三次下達整改通知書後仍不積極進行安全整改的,在年終績效中扣減實驗室負責人5000元;發生火情,觸發報警系統,導緻醫學保衛處人員出動的,在年終績效中扣減實驗室負責1萬元,取消該實驗室直接涉事人員、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所在系(中心)及黨政領導本年度的評優、評獎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章 約束與激勵機制

第十五條 學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各系(中心)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年度評估。學院對履職盡責、管理規範、無安全事件發生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依情節輕重按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追責辦法處理。

第十六條 實行安全管理人員績效激勵政策。學院實驗室安全技術首席專家、學院實驗室安全督查組成員由學院給予安全管理績效津貼;系(中心)安全員由各系從公共服務績效津貼支付,标準由各系(中心)自定;各實驗室安全員為助管崗位,由實驗室負責人支付一定的津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21年元月1日起實施,由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規定未盡事項,按學校相關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學院地址: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航空路13号

                  同濟醫學院88858cc永利官网2号樓1426室

郵編:430030 | 電話/傳真:027-83692608
院長信箱:jcy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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